1.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五年制高职补录志愿填报和录取确认,逾期将无法填报和确认,省招生平台的开放时间为9月21日-9月30日,各招生学校具体的补录时间和补录计划请考生咨询各招生学校。 2. 考生志愿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3. 未被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的考生方能填报志愿。 4. 考生总分必须达到各类学校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方能填报。 5. 考生总分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及报考中职类学校享受的政策照顾分之和;填报师范艺体类学校时,其总分不含政策照顾分。 6. 五年制补录期间,每个考生一次最多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2个专业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所填志愿学校都有权拟录取该考生。 7. 考生填报志愿后,若被所有学校退档或超过5天仍未被任一学校拟录取,则考生有权重新填报。 8. 考生填报志愿后,要及时登陆平台查看报考学校的反馈信息,若学校回复“拟录取”,考生须在5天内进行“确认”录取,最多只能确认一所学校;若超过5天考生仍未确认录取,则学校有权退档。 |